2017全面推進,高考改革如何回應百姓訴求?
   ——教育部負責人詳解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十二亮點
      新華社北京9月4日電(記者 施雨岑、吳晶、胡浩)《國務院關於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的實施意見》4日發佈,標志著新一輪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全面啟動。教育部負責人就一些社會關註的問題回答了記者提問。
      保持現行制度穩定,著力解決擇校、加分造假等問題
      問:這次改革的總體定位是什麼?
      答:總體定位是,促進公平、科學選才。30多年來,我國考試招生制度不斷改進完善,這一制度總體上符合我國國情,權威性、公平性社會認可,但也存在一些社會反映強烈的問題,主要是唯分數論影響學生全面發展,一考定終身使學生學習負擔過重,區域、城鄉入學機會存在差距,中小學擇校現象較為突出,加分造假、違規招生現象時有發生。因此,這次改革在保持現行考試招生制度穩定的基礎上,著力解決突出問題,適應經濟社會發展對多樣化高素質人才的需要,更好地促進學生健康發展,更好地科學選拔各類人才,更好地維護社會公平。
      2014年啟動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
      問:這次改革的目標任務是什麼?
      答:2014年啟動考試招生制度改革試點,2017年全面推進,到2020年基本建立中國特色現代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形成分類考試、綜合評價、多元錄取的考試招生模式,健全促進公平、科學選才、監督有力的體制機制,構建銜接溝通各級各類教育、認可多種學習成果的終身學習“立交橋”。
      改革有五項主要任務:改進招生計劃分配方式,進一步促進機會公平;改革考試形式和內容,更好地引導素質教育,促進學生健康成長;改革招生錄取機制,規範考試加分、自主招生,改進錄取方式,拓寬多種形式學習通道;改革監督管理機制,加大信息公開力度,加強對違法違規行為的查處;在少數省(市)開展高考綜合改革試點。
      東部高校為中西部學子留專門名額,部屬高校嚴控屬地招生比例
      問:如何縮小區域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差距?
      答:自2007年以來,國家採取多項措施努力縮小區域高等教育入學機會差距。2013年全國高考平均錄取率為76%,最低省份錄取率達到70%,兩者的差距由2007年的17個百分點縮小至6個百分點。這次改革將進一步提高中西部地區和人口大省高考錄取率,在東部地區高校安排專門招生名額面向中西部地區招生,同時部屬高校要嚴格控制屬地招生比例。力爭到2017年,錄取率最低省份與全國平均水平的差距縮小至4個百分點以內。
      重點高校定向招收“貧困生”,不再讓“寒門難出貴子”
      問:如何增加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機會?
      答:由於城鄉基礎教育水平存在差距等多種因素,農村學生考上重點高校的比例相對較低。今後將繼續實施國家農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專項計劃,由重點高校面向貧困地區定向招生。這項計劃2012年開始實施,當年安排1萬名,2013年擴大到3萬名,2014年擴大到5萬名,覆蓋22個省(區、市)的832個貧困縣。部屬高校、省屬重點高校還要安排一定比例名額,專門招收邊遠、貧困、民族地區優秀農村學生。力爭到2017年使貧困地區農村學生進入重點高校人數明顯增加,並形成保障農村學生上重點高校的長效機制。
      高中學業水平考試一年兩考,覆蓋所有科目避免偏科
      問:為什麼要推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
      答: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是檢驗學生學習程度、避免嚴重偏科的一項制度設計,是學生畢業和升學的重要依據。今後學業水平考試範圍覆蓋國家規定的所有學習科目,由省級教育行政部門按國家課程標準和考試要求統一組織實施。各地要合理安排課程進度和考試時間,創造條件為有需要的學生提供同一科目參加兩次考試的機會。2014年,教育部將出台完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指導意見。
      建立學生綜合素質檔案,綜合素質評價程序公開防“註水”
      問:如何確保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規範有序、真實可信?
      答:這次改革的重點是更好地規範評價的內容、程序,確保內容客觀真實、程序公開公正。一是建立規範的學生綜合素質檔案,客觀記錄學生成長過程中的突出表現,註重社會責任感、創新精神和實踐能力,主要包括學生思想品德、學業水平、身心健康、興趣特長、社會實踐等內容。二是嚴格程序,強化監督,確保公開透明,保證內容真實準確。三是各省(區、市)制定綜合素質評價基本要求,學校組織實施。2014年,教育部將出台規範高中學生綜合素質評價的指導意見。
      高職院校相對分開招生,“文化素質+職業技能”
      問:高職院校分類考試如何進行?
      答:根據改革方案,高職院校考試招生將與普通高校相對分開,實行“文化素質+職業技能”評價方式。中職學校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文化基礎與職業技能相結合的測試;普通高中畢業生報考高職院校,參加職業適應性測試,文化素質成績使用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學生也可參加統一高考進入高職院校。2015年通過分類考試錄取的學生占高職院校招生總數的一半左右,2017年成為主渠道。
      加分項目大幅“瘦身”,取消特長生加分
      問:對減少和規範考試加分有何舉措?
      答:我國從上世紀50年代起就實行考試加分政策,一類是補償性的,一類是鼓勵性的。但在實施過程中,出現加分項目過多、分值過大特別是資格造假等問題。這次改革主要採取3項措施。一是大幅減少、嚴格控制考試加分項目,2015年起取消體育、藝術等特長生加分項目。確有必要保留的加分項目,應合理設置加分分值。二是地方性高考加分項目由省級人民政府確定並報教育部備案,原則上只適用於本省(區、市)所屬高校在本省(區、市)招生。三是加強考生加分資格審核,嚴格認定程序,做好公開公示,強化監督管理。2014年底,教育部將出台進一步減少和規範高考加分項目和分值的意見。
      自主招生嚴控規模,安排在高考後進行
      問:如何進一步完善高校自主招生?
      答:2003年國家啟動自主招生試點,目前試點高校共90所,招生人數約占試點高校招生總數的5%,2013年選拔錄取了2.5萬人。這次改革提出了進一步完善和規範自主招生的措施。一是申請學生要參加全國統一高考,達到相應要求,接受報考高校的考核。二是試點高校合理確定考核內容,不得採用聯考方式或組織專門培訓。三是規範並公開自主招生辦法、考核程序和錄取結果。四是嚴格控制自主招生規模。五是從2015年起推行自主招生安排在全國統一高考後進行。
      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逐步取消錄取批次
      問:高校招生錄取方式將有哪些變化?
      答:高校招生錄取方式的變化主要有:一、將涉及考試招生的相關事項在招生章程中詳細列明並提前向社會公佈;二、在制定學校招生計劃、確定招生政策和規則、決定招生重大事項等方面充分發揮招生委員會作用;三、可通過聘請社會監督員巡視學校測試、錄取現場等方式,對招生工作實施第三方監督;四、建立考試錄取申訴機制,及時回應處理各種問題;五、建立招生問責制,2015年起由校長簽發錄取通知書,對錄取結果負責;六、推行高考成績公佈後填報志願方式;七、創造條件逐步取消高校招生錄取批次,2015年起在有條件的省份開展錄取批次改革試點。八、改進投檔錄取模式,推進並完善平行志願投檔方式,增加高校和學生的雙向選擇機會。
      考試招生全程接受監督,加大違規查處力度
      問:如何加強考試招生的監督管理?
      答:主要採取3項措施:一是加大招生工作的信息公開力度,深入實施高校招生“陽光工程”,及時公開招生政策、招生計劃、考生資格、錄取程序、錄取結果、咨詢及申訴渠道、重大事件違規處理結果等信息,全程接受社會監督。二是加強制度保障,強化教育考試安全管理制度建設,健全誠信制度和教育考試招生法律法規。三是加大違規查處力度,對考試招生中的違法違規行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公開一起,嚴格追究當事人及相關人員責任。
      滬浙今年率先試點,著力探索科目設置和錄取機制
      問:高考綜合改革試點如何進行?
      答:高考綜合改革重點進行兩方面探索:一是改革考試科目設置。考生總成績由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3個科目成績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3個科目成績組成。保持統一高考的語文、數學、外語科目不變、分值不變,不分文理科,外語科目提供兩次考試機會。計入總成績的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科目,由考生根據報考高校要求和自身特長,在思想政治、歷史、地理、物理、化學、生物等科目中自主選擇。二是改革招生錄取機制。探索基於統一高考和高中學業水平考試成績、參考綜合素質評價的多元錄取機制。2014年,上海市、浙江省兩地分別出台高考綜合改革試點方案,從2014年秋季新入學的高一學生開始實施。試點省(市)的其他在校高中生和沒有開展綜合改革試點省份的高中生,仍實行現行高考辦法。  (原標題:教育部負責人詳解深化考試招生制度改革十二亮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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