劉帆
  路晉軍:1988年進入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工作,先後在法律政策研究室、辦公室、反瀆職侵權局擔任過領導職務。現任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
  近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向全國人大常委會作了《關於人民檢察院規範司法行為工作情況的報告》。10月31日,寧夏回族自治區檢察院反貪局局長路晉軍做客正義網“全國反貪、反瀆局長系列訪談”,詳細介紹了寧夏檢察機關反貪部門規範司法行為的相關情況。
  “規範司法是樹立檢察機關司法公信力的關鍵性因素,近年來我們一直將規範司法行為作為司法辦案的首要任務來執行,確保辦案的實體和程序都公平公正。”路晉軍介紹,為提升司法公信力,從2011年起,寧夏檢察機關把規範司法行為作為一項重要工作來抓。通過案件評析等方式,從案件線索管理、初查、立案、辦案程序和辦案安全等方面,對全區檢察機關反貪部門規範司法情況進行全面大檢查,共查出6類25項不規範司法問題。
  針對這些問題,寧夏檢察機關反貪部門深刻分析原因,突出整改重點,提倡“細節管理”理念,從思想深處清除因不良司法習慣帶來的習慣性思維影響。同時,健全制度機制建設,統一明確司法規範標準,完善司法管理機制和司法考評機制,促進制度規範落實。“我們會定期對各級院反貪部門查辦的案件進行評查,及時發現和整改不規範司法問題。”路晉軍說。
  路晉軍介紹,今年以來,寧夏檢察機關反貪部門結合規範司法行為的具體要求,認真總結前三年規範司法活動經驗,採取有效措施,進一步規範司法行為。“我們及時修訂完善案卷整理歸檔等相關規定,細化了案件質量評查標準。同時,認真開展規範司法專項檢查工作,對發現的同步錄音錄像執行不到位、統一業務軟件運用不熟練等問題,及時督促整改。”路晉軍說。
  “規範司法重在執行,因此,我們把解決執行不力問題、嚴防問責‘踩空檔’作為此項工作的關鍵環節來抓,對違反規範司法相關規定、不遵守辦案紀律等問題,無論情節輕重,都嚴肅處理,記入幹警司法檔案,做到零容忍,堅決杜絕‘破窗效應’”。路晉軍表示,他們將司法規範情況與績效考核、評先掛鉤,納入“先進檢察院”評選內容,實行一票否決制或單項工作否定評價。對於已評為先進的院,發現不規範司法行為情節輕微的提出“黃牌警告”,情節嚴重採取“摘牌”懲罰措施,讓各級院反貪部門和幹警都要敬畏法律、敬畏制度,真正樹立起制度的尊嚴、權威。
  通過深入有效地促進規範司法行為各項措施的落實,辦案人員對規範司法理念的認知更加深入,嚴格規範司法的意識也日益增強。截至目前,寧夏檢察機關反貪部門今年查辦案件的起訴人數與去年同期相比上升27%,有罪判決率達到100%,不起訴率為3.3%,沒有發生一起辦案安全事故,實現了數量、質量、效率、效果和安全的有機統一。
  路晉軍表示,規範司法行為依然是反貪部門的工作重點,要從思想上、行動上不斷提高檢察機關的司法規範化。  (原標題:將規範司法作為辦案的首要任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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